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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安源區環保局、丹江街街道辦事處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、區公安分局采取聯合行動,按照“斷水斷電、拆除設備、清除原料、恢復地貌”的標準要求,依法取締隱蔽在丹江街一廢棄廠房內(原萍鄉市化肥廠)的一處小電鍍廠。
該電鍍廠屬于國家明令禁止建設、生產的“十五小”企業,采用酸洗、電鍍鋅、鈍化等簡單工藝生產加工配件,且沒有“環評”、“工商營業執照”等合法手續,沒有污水處理設施,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、廢酸、廢液等直接排至無防滲漏措施的地面上,影響附近居民的生產生活,危害周邊環境。
下一步,安源區環保局將進一步加大督查巡查力度,嚴厲打擊此類污染企業及小作坊,不斷改善環境質量,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。